打开本地宝APP

2025南京市公办普通高中教育收费公示表

导语 日前,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南京民生价格手册(2025版)》。其中,包括2025年最新教育收费标准,涵盖了幼儿园,公办小学和初中,公办普通高中,公办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民办小学和初中,以及民办普通高中。

  公办普通高中教育收费公示表

  单位:元/生•学期

分类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元 / 生・学期) 收费依据 备 注
学费 一般高中(二星级以下高中) 500 宁价费〔2007〕267 号
市重点高中(二星级高中) 650 宁价费〔2007〕267 号
省重点高中(三、四星级高中) 850 宁价费〔2007〕267 号
服务性 收费 住宿费 400(一级) 350(二级) 250(三级) 宁价费〔2012〕241号 1.少数硬件设施好、服务有特色,且 实际成本超过收费标准的,由市价格 主管部门另行核定。 2.农村公办小学免收寄宿生住宿费。
伙食费 学校据实收取 苏发改收费发〔2024〕1136号 宁发改价费字〔2024〕880号 苏发改收费发〔2025〕740号 由学校自营,学生自愿就餐。
校车费 学校据实收取 苏发改收费发〔2025〕740号 1. 坚持家长自愿原则。
2. 仅限门票、交通费、食宿费。
代收费 伙食代收费 按实收取 宁价费〔2007〕267 号 1. 坚持家长自愿原则。
2. 仅限门票、交通费、食宿费。
教材费
学校据实代收代付
苏发改收费发
作业本费
学校据实代收代付
苏发改收费发〔2025〕740号

校服费
通过招标等竞争性方式确定, 学校据实代收代付
苏发改收费发〔2025〕740号
学生自愿购买。
军训服装费 提供服务方确定,学校据实代 收代付 苏发改收费发〔2025〕740号 坚持家长自愿原则。
社会活动实践费
学校据实代收代付
苏发改收费发〔2025〕740号
社会实践、研学活动中发生的对应由 学生或家长承担的部分费用。
教辅材料费
学校据实代收代付
苏发改收费发〔2025〕740号 苏教办材函〔2025〕3号 宁教办函〔2025〕107号
列入市级中小学教辅推荐目录的教 辅材料,按照“一科一辅”原则据实 代收代付。(具体按相关文件执行)
校车代收费
提供服务方确定,学校据实代收代付
苏发改收费发〔2025〕740号
学校按规定引入第三方提供,学生自 愿参与。

  说 明:

  1.各学校根据本校实际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填写并公布《南京市中小学校收费公示表》。

   2.按照宁教财〔2017〕22号文件规定,执行普通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费用减免政策, 减免项目包括学费、代收教材费、作业本费、社会实践活动费、住宿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回复【学费】查看南京公办学校及各民办学校(幼儿园 | 小学 | 初中 | 高中 | 中专)学费收费标准!

栏目导航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