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南京职业病防治院健康证体检材料发生新变化

导语 南京职业病防治院自2020奶奶9月1日起,相关从业人员进行预防性健康体检提供本市的相关许可证,一起来看详细信息。

  各用人单位及从业人员:

  根据《关于印发南京市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办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宁卫规〔2020〕1 号)文件精神,我院自9月1日起相关从业人员进行预防性健康体检时,须提供本市的相关许可证营业执照停止使用

  食品类,请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南京市食品摊贩公示卡/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小餐饮备案信息公示卡;

  化妆品类,请提供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涉水产品类,请提供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证;

  消毒产品类,请提供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公共场所类,请提供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温馨提醒

  由于网约系统与体检系统不对接,网约成功者前来体检时须出示预约成功信息或截图、本人身份证原件、预约时上传证件的单位名称全称或证件的截图或复印件。

  请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口罩(不带呼气阀),不佩戴口罩者拒绝提供体检服务。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健康证】可获取南京健康证体检预约入口、电子健康证查询打印方式等信息,加入本地宝办事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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