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保实现家庭共济了吗

导语 南京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结余部分可共济给参加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父母、子女在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内使用。

  南京已经实现医保共济。

  2022年11月1日后,南京取消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起付额度,个人账户结余部分可共济给参加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父母、子女在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内使用。

  :2022年11月1日前,个人医保账户超4000元部分才能转移给亲属使用。

  拓展阅读:南京职工医保和灵活就业医保区别

  城镇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含单位退休退职人员、1~6级退役残疾军人),以及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用人单位职工转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所参险种均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一致,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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