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伤康复备案办理流程+条件
导语 工伤职工经工伤保险行政部门确认具有康复价值的,应当由南京市工伤康复协议医疗机构提出康复治疗方案,报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后进行康复。
一、办理条件
工伤职工经工伤保险行政部门确认具有康复价值的,应当由南京市工伤康复协议医疗机构提出康复治疗方案,报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后进行康复。
二、办理流程
申请人前往南京市工伤康复协议医疗机构机构,由医疗机构填写《南京市工伤职工康复申请表》→工伤康复协议医疗机构向工伤保险行政部门提交申请表→行政部门确认具备康复价值→经办机构组织专家对康复方案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由工伤康复协议医疗机构通知工伤职工前往康复。
三、办理要点
1、工伤康复治疗需在南京市工伤康复协议医疗机构进行,医疗机构名单可在“南京市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名单”专栏进行查询。(点击查看)
2、康复方案需由工伤康复协议医疗机构副主任以上医师签字,医疗机构盖章。
四、经办表单
《南京市工伤职工康复申请表》
五、办理渠道
市、区(新五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六、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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