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南京户口离职提取公积金流程(条件+材料+时限)

导语 离职后,户口迁出南京市或者户口不在南京市可以申请公积金账户余额全部取出,具体流程见正文。

  一、办理条件

  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南京市或者户口不在南京市,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办理材料

  1.外地户口簿(户口迁移证);

  2.身份证;

  3.未在外地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声明(声明由职工在柜面窗口签字);

  4.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三、办理方式

  可通过共享信息查询数据的,职工可在“南京公积金”APP、“我的南京”APP等互联网渠道办理。无法通过共享信息查询数据的,职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缴存银行服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四、提取额度

  销户提取。

  五、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在一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需要查证材料的,在三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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