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失业金可以领几次?有次数上限吗?

导语 失业保险金领取没有次数限制,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确定。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确定。

  缴费每满1年可以领取2个月,满10年可以领取20个月,满12年及以上可以领取24个月,最多不超过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年限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小贴士】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南京申请上一次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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