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申请上一次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有哪些

导语 申请人再次失业,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有一定条件,一起来看。

  申请条件: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1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失业保险金发放日:

  失业保险金每月15日通过银行发放至申领人三代社保卡(申领人需提前至银行柜台开通三代社保卡的金融功能)或银行卡中。

  失业保险相关业务受理时间:

  1、线上受理:每月7—10日除外。

  2、柜面受理:法定工作日(每月7—10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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