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人才安居申请后能享受几年
导语 人才安居申请的政策享受期为5年(F类人才除外)。其中,共有产权住房、购房补贴只能享受一期,期满后不得再次申请。
人才安居申请的政策享受期为5年(F类人才即,本科、硕士、博士补贴标准仍然为每月600元、800元和2000元,补贴期限由5年调整为累计36个月。)
还需注意以下情况:
①其中共有产权房、购房补贴只能享受一期,期满不得再次申请;
②享受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政策满5年的,通过绩效评价的B类人才和进阶到D类及以上的人才,可申请续增一期。
③人才安居政策最多享受两期。
拓展阅读:人才安居的适用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适用企业范围》中在岗在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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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符合《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适用对象(目录)》中的A、B、C、D、E、F类人才的认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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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市户籍,且住房未达本办法确定的安居标准或非本市户籍、在宁无自有住房,且在本市5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房屋交易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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