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宁区人才房票怎么使用
导语 一张人才房票仅限用于购买一套住房。人才使用人才房票所购住房应是人才本人完全产权或夫妻双方共有产权。夫妻双方均符合人才房票资格且共同申请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使用一张人才房票补贴。
使用管理
实名持有
人才房票采用实名制,每名人才限申领一张,仅供本人及其配偶使用,不得抵押、转让、赠与、提现等。
有效期限
人才房票自发放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人才应在有效期限内使用,逾期未使用的自动失效。购房时间范围认定以网签系统中的认购合同生成时间为准。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截止时间2025年6月30日。首期发放1000张人才房票,先到先得、用完即止。
可购房源
区房产局牵头组织相关房地产企业和竞配建住宅项目主体报名,经审核后纳入人才房票房源库,人才房票房源库动态更新。
使用规则
一张人才房票仅限用于购买一套住房。人才使用人才房票所购住房应是人才本人完全产权或夫妻双方共有产权。夫妻双方均符合人才房票资格且共同申请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使用一张人才房票补贴。
产权限制
人才使用人才房票所购的住房,实施限制转让措施。人才所购住房产权自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证之日起3年后方可转让。
其他事项
1.人才、用人单位若有欺骗、隐瞒、造假等行为的,一经查明,人才房票补贴款全额退回,并依法纳入区失信黑名单,不再享受我区人才住房优惠政策。
2.申领人才房票一次性购房补贴的受理范围为本辖区内用人单位。企业原则上按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确定隶属关系,工商注册地、社保缴纳地与主要税收地不一致的以社保缴纳地、主要税收地一致为准。
3.正在享受人才安居租赁补贴和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的,自人才房票领取次月起停止发放人才安居租赁补贴或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人才房票到期未购买住房的,符合条件的可继续享受剩余人才安居租赁补贴或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
4.本《办法》执行之日前,购房合同已经网签生成的,在本《办法》执行期间撤销网签又重新签订原购房合同或变更原购房合同的,不享受本次人才房票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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