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育儿假最新规定

导语 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子女3周岁之前,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10天的育儿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育儿假。每年的育儿假不按照子女数量叠加享受。

  南京市育儿假规定

  南京育儿假天数:10天/每年。

  具体待遇:

  自我省《实施方案》发布之日(2022年2月10日)起,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子女3周岁之前,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10天的育儿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育儿假。每年的育儿假不按照子女数量叠加享受。

  育儿假自子女出生之日起按周年计算,即自子女出生之日起的36个月内,夫妻双方每12个月各享受10天育儿假。

  每年的育儿假可以一次性使用,也可以分次使用,但应当在周年内使用完毕,不结转至下个周年。用人单位应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明确职工育儿假使用的流程和规则,没有规章制度规定的,由职工与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举例:如果子女出生时间是2022年3月1日,则到2023年2月28日是一个周年,在这个周年期间,夫妻双方可以享受育儿假各10天。以此类推。

  如果子女出生时间是2021年6月1日,则到2022年5月31日是一个周年,在这个周年期间,夫妻双方可以享受育儿假应按该周年自《实施方案》发布之日至周年期满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按四舍五入确定。具体折算方法为当周年度剩余日历天数除以365天*10天。

  政策来源:https://wjw.nanjing.gov.cn//mailbox/xj-detail.html?metadataId=403340&siteId=78

  问:二胎育儿假如何计算休假?

  答:根据《南京市人口与生育服务规定》第十三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子女三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周年内分别享受10天育儿假。育儿假可一次性使用,也可分次使用,但不能结转下个周年。育儿假不按照子女数量叠加享受。

  政策来源:https://www.nanjing.gov.cn/zzb/hdhy/hygq_72666/202505/t20250526_5569855.html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产假】可获南京产假/育儿假/护理假天数、工资计算方式,还可以加入办事交流群。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