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高淳区房屋征收补偿最低标准是多少

导语 南京市高淳区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最低标准是什么?南京市高淳区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最少多少钱?一起来看看。

  根据《南京市高淳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

  参照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最低标准,对在我区仅有一处合法房产凭证记载的住宅被征收人、直管公房承租人,征收补偿最低标准分为:

  1、对选择产权置换或申购征收安置房的,以最小户型建筑面积45平方米的征收安置房作为最低保障,获得的补偿款不足购买的,由房屋征收管理部门补足。

  2、对放弃产权置换、申购征收安置房和保障性住房,仅选择货币补偿的,参照区物价部门核准的保障项目中共有产权保障房销售价格4420元/平方米,以20万元作为征收补偿最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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