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哪些人可以办理失业保险待遇转出
导语 南京失业保险待遇转出哪些人可以申请办理?南京办理失业保险待遇转出需要注意什么?一起来看看。
以下两类人员可办理失业保险待遇转出:
1.在本市参保的外市户籍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
2.在本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户籍迁移至其他城市的。
办理失业保险待遇转出的人员需要注意:
1.在本市已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并审核通过;
2.申请时须准确录入转入地社会保险机构帐户信息并上传转入地机构出具的失业保险关系接收函。
失业保险待遇转移申请通过后,社会保险机构根据您提供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和开户账号等信息,通过银行办理基金转移手续:
1.每月1-15日申请通过的,约于当月底到账;
2.每月16-30日申请通过的,约于次月中旬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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