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驶证丢失如何补办
导语 机动车行驶证是准予机动车在我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法定证件。机动车行驶证丢失或者损毁的,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
机动车行驶证丢失或者损毁的,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
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补领机动车行驶证办理程序:
1、领取并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丢失一面牌照的,需将另一面牌照交车管部门;
3、在业务窗口办理补领手续,并领取受理凭证;
4、到收费岗交费后,领取行车证或临时牌照;
5、补领牌照的15日后,凭临时牌照和受理凭证到牌照发放处领取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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