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产检费用怎么走生育险?

导语 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内的产前检查费用个人和基金按比例支付。

  门诊产前检查报销政策

  门诊产前检查费用是指从建《孕产妇保健卡(册)》开始至住院分娩前所需相关检查费、化验费。建卡(册)起至孕20周(含20周)内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用,基金支付限额600元;

  孕20周后(含不满20周,按《南京市高危产妇管理规范(试行)》需至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孕产期保健服务的)至住院分娩前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用,基金支付限额1200元。

  超出基金支付限额后,发生的符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产前检查医疗费用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待遇。

  没能当场刷卡结算的情况南京生育险零星报销指南(条件 材料 流程)

  》》推荐阅读:南京建卡需要带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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