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孕检的费用谁来承担

导语 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内的产前检查费用个人和基金按比例支付。

  南京孕检的费用谁来承担

  需个人先行支付的部分,由个人先按规定比例支付后,再由生育基金予以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内容:门诊产前检查、分娩医疗费用、生育并发、计划生育手术、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和妇科专项体检。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

  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2、产假期间生育保险正常缴纳,未连续缴费满十个月,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连续缴费满十个月,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产检】可获南京怀孕建卡办理材料、流程、检查项目、转卡指南、流程等信息。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