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失业保险什么时候可以办理转移

导语 失业人员将本市失业保险关系转至外省及南京或从南京转出,申请人于工作日到柜台办理。

  线下申办转移时间:

  1、失业人员将本市失业保险关系转至外省的,持转入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失业保险转移接收函》,于法定工作日(每月7—10日除外)就近至市、区任一失业保险经办柜面办理转出手续。

  2、失业人员将失业保险关系从外省转入本市的,可持转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凭证》,于法定工作日(每月7—10日除外)就近至市、区任一失业保险经办柜面办理转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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