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保可以给配偶看病吗
导语 南京职工将医保账户余额转给直系亲属后后,可以正常使用余额看病、后买补充医疗险等。
个人账户结余部分可共济给参加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在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内使用。
根据《南京关于调整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有关工作的通知》,共济的余额还可以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购买南京宁惠保等政府引导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职工医保缴费年限:
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须男满25年、女满20年,且实际缴费年限不少于10年,退休后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不足上述缴费年限的,按应补足的最长年限一次性足额缴纳。月补足标准为本人退休前一个月缴费基数的9%。
其中,在用人单位办理退休手续的,实际缴费年限自2016年1月1日起逐月递增至不少于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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