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城乡医保参保人员如何享受门诊精神病待遇?

导语 城乡医保参保人员如何享受门诊精神病待遇?哪些人群可以定点医疗机构办病种认定审核?基金支付比例什么?一起来看。

  一、身份认定

  患有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性精神病、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抑郁发作(中、重度)、强迫症等精神疾病的参保居民,可在南京市脑科医院、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南京江北人民医院三家医院提出病种认定申请,并在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进行病种认定的审核。

  二、医疗待遇

  在门诊发生的病种医疗费用,老年居民、其他居民基金支付比例为80%,学生儿童、大学生基金支付比例为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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