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南京失业补助金申请条件+申请时间
导语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在南京市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详见正文。
申领条件: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市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提醒: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一次。
申领时限:
失业人员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申领失业补助金。实际发放时间可至2022年6月。
拓展阅读: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同时享受价格临时补贴。
享有价格临时补贴政策的五类对象:
1.享有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2.城乡低保对象、
3.城乡特困供养对象、
4.孤儿、
5.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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