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南京失业补助金申请条件+申请时间

导语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在南京市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详见正文。

  申领条件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市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提醒: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一次。

  申领时限

  失业人员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申领失业补助金。实际发放时间可至2022年6月。

  拓展阅读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同时享受价格临时补贴

  享有价格临时补贴政策的五类对象

  1.享有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2.城乡低保对象、

  3.城乡特困供养对象、

  4.孤儿、

  5.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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