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独生子女护理假政策

导语 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后患病住院期间,每年享受5天的带薪护理假。

  《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2022修订版)规定了独生子女照顾父母带薪假政策。

  条例共10章86条,围绕基本养老服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医养康养结合服务等方面明确权利义务。强化政府在基本养老服务中的法定责任,明确要动态制定调整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公办养老机构要优先收住经济困难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以及为社会做出重要贡献的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社区养老服务站、独生子女带薪护理假等实施效果好、民众呼声高的举措也被写入条例。

  届时,独生子女父母年满六十周岁后患病住院期间,独生子女每年可享受不少于5天的带薪护理假。

  所需材料: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带薪护理假应向用人单位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父母身份证件、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住院证明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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