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个人继承房产要缴纳契税吗

导语 南京个人继承房产要不要缴纳契税?南京关于个人继承房产契税缴纳有哪些相关政策?一起来关注。

  个人承受他人赠与房屋应按规定缴纳契税,房屋计税价格由税务机关参照同期房屋的市场价格核定。计征契税的成交价格不含增值税。

  相关政策:

  1.《契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依法缴纳契税。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

  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的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

  3.《契税暂行条例》

  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的契税计税依据,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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