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特困人员低保标准是多少?

导语 城市特困供养标准按低保标准的2倍、农村特困供养标准按低保标准的1.3倍执行(农村集中供养的每月按低保标准的20%增发集中供养补贴)。

  【2025年7月1日起】

  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2160元/月提高到2230元/月

  农村分散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1404元/月提高到1450元/月

  农村集中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1620元/月提高到1673元/月

  》》》特困人员认定

  具有江苏省省户籍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供养标准

  城市特困供养标准按低保标准的2倍、农村特困供养标准按低保标准的1.3倍执行(农村集中供养的每月按低保标准的20%增发集中供养补贴)。

  推荐阅读江苏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政策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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