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四区落户政策发布 4月19日起执行

导语 《南京市关于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四区落户政策暂行办法》于2021年4月19日开始执行。

  2021年4月19日,南京市发布《南京市关于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四区落户政策暂行办法》

  执行时间

  2021年4月19日起执行

  有效期

  1年。

  申请材料

  申请户口迁入南京市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四区城镇地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

  (三)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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