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2020年失业补助金申请条件

导语 南京为失业人员提供了失业补助金,如何满足什么条件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呢?失业金领取?小编为大家收集到失业补助金申请的相关信息,快点击文章查看!

  申请条件

  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经本人申请,最长可申领6个月失业补助金。

  失业人员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停发失业补助金

  ①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

  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

  ③死亡;

  ④应征服兵役;

  ⑤移居境外;

  ⑥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⑦被判刑收监执行。

  失业金领条件

  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失业保险】可获江苏省失业保险最新政策、申领入口、发放标准、申领条件、申领材料等信息。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