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在南京办理离婚登记不需要居住证

导语 民政部扩大婚姻登记试点省份,江苏在此名单之列,一方或双方户籍在江苏省内不需要居住证。

  一方或双方户籍在江苏省内,可以在南京任意一个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离婚登记无需提供居住证。

  南京市的涉外国人或涉港澳台居民及华侨婚姻登记在哪里办理?

  从2019年2月20日开始,原江苏省涉外婚姻登记中心不再办理婚姻登记业务。

  一方户籍为南京市的当事人,办理涉外或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的婚姻登记,可携带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就近就便到南京市有登记权限(玄武区和建邺区)的两个婚姻登记处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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