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赡养老人支出个税怎么扣除

导语 2024年度南京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赡养老人扣除标准为3000元/月,本人扣除或分摊扣除金额。

扣除范围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
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周岁(含)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周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独生子女 非独生子女
扣除方式 定额扣除 定额扣除
扣除标准 3000元/月 每人不超过1500元/月(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
扣除主体 本人扣除 平均分摊:赡养人平均分摊
约定分摊:赡养人自行约定分摊比例
指定分摊: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比例
注意事项

1.指定分摊及约定分摊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2.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3.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南京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常见问题及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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