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南京企业申请转贷基金截至到什么时候
导语 南京市金融监管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中小微企业转贷基金业务实施细则是如何规定的?该项政策有效期是多久?
为贯彻落实《中共南京市委 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 <关于促进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南京市金融监管局制定了疫情期间中小微企业转贷基金业务实施细则。
政策执行期限: 2020 年 2-4 月。
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
1、在南京市注册、无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中小微企业;
2、在转贷基金合作银行有即将到期的贷款,并取得贷款银行的续贷承诺意见。
办理流程:
由企业向贷款银行提出转贷申请,贷款银行向转贷基金出具续贷承诺意见后,由南京联合产权(科技)交易所审核续贷承诺意见、查询企业公共信用信息后,发放转贷资金用于企业还贷,再由贷款银行发放新贷款归还转贷基金。
联系方式: 025-84688712 、025-84688733。
转贷成本:
驻宁中小微企业经贷款银行同意续贷后申用转贷基金,单笔 1000 万(含)以下的转贷服务,在正常使用期限内(15 天),免收转贷费用。
单户企业享受“零成本”优惠的累计转贷金额累计不超过 3000 万元;因疫情原因导致逾期归还转贷基金,逾期费用亦予以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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