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京江宁区企业有序复工的通告

导语 南京市江宁区复工时间是什么时候?南京江宁延期复工到了什么时候?南京江宁推迟复工了吗?

  最新消息南京市江宁区企业复工备案系统上线 企业完成备案即可复工

  关于江宁区企业有序复工的通告

  当前,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了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落实企业错峰复工要求,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2月9日24时前企业不得提前复工(除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的企业)。

  2月10日0时起在省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确需复工的,必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和管理规定,做到以下几点:

  一、强化主体责任

  各类企业要承担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疫情防控期间, 各类企业要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制定本企业防控工作方案,做到科学、合理、操作性强,要有明确的疫情防控工作制度、人员职责和落实措施,服从地方统筹安排,执行相关规定,实行群防群治、联防联控,优化工作流程,倡导远程办公,减少人员聚集,职工错峰返岗,做好消杀防护,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二、明确复工流程

  企业复工需填写企业复工申请表、员工信息登记表和疫情防控承诺书,提交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等材料,按程序报所在街道、园区审核同意并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后,方可复工。

  三、加强人员管控

  复工申请未获批准前,原则上不组织员工提前返宁。开展返岗复工人员健康监测工作,建立“一人一档”,了解职工春节假期生活旅行情况,填写“健康登记表”、签订个人承诺书,合理安排员工返岗。

  对近两周有湖北、温州等疫情重点地区旅行史、居住史的职工,未返宁的按照要求暂缓返宁,已返宁的由企业登记并随访其健康情况,自有住房的应居家隔离,有集体宿舍的应由单位安排临时单间宿舍隔离,观察期限14天,每天两次汇报体温和其他身体状况。

  对健康排查发现发热、呼吸道或消化道症状者,企业应指导并督促其及时就医,并上报街道、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对企业职工上班工作场所、集中居住区域实行封闭管理。

  四、落实防控措施

  企业开复工前,要储备相关防护口罩、医用酒精、消毒水等物资一周以上用量,并配备相应数量的体温测量仪器。必须保证每名职工每天至少配发一只防护口罩,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开展每日办公场所、生产场地、食堂等公共区域消杀防疫。

  五、做好宣传引导

  企业要做好信息告知通知,采用手机微信群、短信提示、张贴告示、单位广播站等多种方式,向职工发布疫情防控相关信息,确保做到广而告知。同时,积极关注官方疫情动态和防控知识,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维护正常的社会公共秩序。

  六、确保安全生产

  企业复工后,必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各项规定,一旦达不到防疫防控和安全生产条件的,由各所在街道、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责令立即停止生产营业。

  企业复工复业之前,所有返宁人员须主动申报有关信息。如国家和省、市有新的疫情防控要求,按照上级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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