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人才安居房申请条件

导语 非南京市户籍要求在南京无自有住房且满足规定年限内无交易记录。南京户籍要求未达到办法对应安居标准。

  申请南京人才安居政策对住房要求:

  南京户籍的,住房须未达本办法对应的安居标准。

  非南京市户籍的,须在宁无自有住房,且在本市5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房屋交易记录。

  注意:

  南京市户籍且住房不达标的人才只能选择租赁补贴的安居方式,补贴金额按照人才安居标准面积和原房面积的差额计算。

  人才的原房面积是指:家庭成员的私有房屋;家庭成员承租的公有房屋;转让或被征收拆迁不满5年的自有或共有住房(含承租公房);已购买或已安置的征收拆迁安置房屋;依合同尚未交付的房屋。

  不同级别人才安居标准: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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