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反家庭暴力条例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导语 2021年12月2日,《江苏省反家庭暴力条例》通过,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详见正文!
2021年12月2日,《江苏省反家庭暴力条例》通过,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这次条例明确了家庭暴力的四种类型,即身体暴力、精神暴力、性暴力和经济控制。
拓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于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第二十七条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二)有具体的请求;
(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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