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人才购房审核单位有哪些

导语 南京各区组织、发改、科技、工信、人社、房产、投促、税务等部门负责审核工作,审核部门及咨询电话见正文。

  区两级组织、发改、科技、工信、人社、房产、投促、税务等部门负责审核工作。详情如下:

  审核部门

  (一)在南京市工作,相当于《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中的A—E类人才,参照《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人才认定的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二)在南京市工作,取得博士学位的人才,由人社部门进行审核。

  (三)在南京市登记注册并经认定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硕士学位的人才、取得本科学历的人才、取得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由人社部门进行审核。

  >>>南京市人才安居适用企业范围一览

  (四)在南京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工作,年纳税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由税务部门进行审核。

  (五)在南京市工作,通过南京市高层次人才举荐委员会认定,并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的举荐人才,由人社部门进行审核。

  (六)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人才,由区人才安居办初审,市人才安居办汇总审核意见,报市政府批准。

  >>>南京人才安居市级部门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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