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人才落户延长了吗

导语 2021年6月1日起《南京市人才落户实施办法(暂行)》正式施行,此政策有效期三年。

  南京2021年6月1日起,人才落户政策延长三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户口迁入南京市城镇地区:

  1.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

  2.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

  3.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4.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

  申请注意事项:

  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有效。

  1.申请人故意隐瞒事实真相、编造虚假事实或提供虚假证明、承诺的,经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落户,并将失信信息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服务平台;

  2.已办理入户的,撤销户口登记并退回原籍处理,依法取消因落户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待遇。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罚;

  3.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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