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农村自建房申请审批需要多久
导语 南京对于在规划发展村中申请新建住宅或利用已有宅基地翻建、改建住宅的,需要由村民向镇(街)申请,镇(街)通过后需要报规划分局审核,详见正文。
1.镇(街)对村民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符合条件的,由镇(街)组织在项目所在村及村(社区)委员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日),并于10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将村民申报材料、镇(街)初审意见和公示意见等报规划分局审核。
2.规划分局应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
审核同意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注明“村”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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