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溧水区2025教资认定现场确认时间+地点+材料

导语 2025年南京市溧水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第二次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9日-10日,具体现场确认安排详见正文。

  现将2025年溧水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第二次现场确认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现场确认地点

  溧水区教师发展中心(永阳街道毓秀路54号)

  二、现场确认时间

  7月9日:小学

  7月10日:初中、幼儿园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三、现场确认提交的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二)户籍信息或居住证等。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包括首页与个人页);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中本人户籍页;

  2.在居住地申请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江苏省居住证(申领地住址为南京市溧水区,居住证受理证明不予认可);

  3.在全日制就读高校所在地申请的在读学生,应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2025届毕业生如未能通过在线学籍核验,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如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院等)出具的学籍证明(不能由二级学院等教学管理部门开具);

  4.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我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证书。学历信息经网报系统比对成功的无需提交。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网报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要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在学信网(www.chsi.com.cn)线上申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持有除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第三、第四军医大学和解放军艺术学院等军队院校之外其他军校学历的,应当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还应同时提供由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留学e网通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线上申请)。

  不能提交上述材料的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进行准备相应学历材料,以免影响认定。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网报系统能验证的无需提供,系统无法验证的需提交纸质证书和能核验的网站截图,并在确认现场签订承诺书(附件1)。

  申请人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网址: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或有关于普通话证书查询、补办等问题,如在江苏参加测试的,请联系江苏省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咨询,咨询电话:025-83758430。非在苏测试考生,请与原考点联系。

  (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网报系统验证,无需提供。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以上政策的申请人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常见问题”12的说明,办理延长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事宜。

  2014年及之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含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时未直接认定过教师资格的,可以申请直接认定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任教学科。在现场受理时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复印件(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和《实习鉴定表》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或部门的公章),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另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证明: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教务、档案或发展规划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档案部门公章)。

  3.个人学习档案中学习成绩单上专业栏标注“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注明为师范类毕业生(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高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的专业栏后注有“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6.1999年高校扩招之前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其毕业成绩单中虽然没有“师范”字样,但已系统学习过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且教育实习成绩合格(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六)内地(大陆)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由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无需申请人个人提供;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港澳居民可通过认定机构向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申请用于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七)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的申请人近期免冠证件照2张。规格要求为白底彩色,尺寸为一寸(25mm×35mm),用相片纸冲印,与本次认定时网报系统上传的照片为同一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和身份证号,贴在相片粘贴页上(附件2)。

  (八)南京市溧水区人民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体检报告)和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以上材料未提复印件的均为原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四、证书发放

  证书发放采取现场领取和邮寄到付两种方式,需要更改领取方式、邮寄地址的申请人请在现场确认期间内登陆报名系统进行修改。

  现场领取:请在7月中下旬关注溧水区人民政府网站(www.njls.gov.cn/)或“溧水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领证通知。

  邮寄到付:(1)往届毕业生,由认定机构核对相关信息后邮寄发放。(2)2025届毕业生,毕业后先将毕业证书与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发送到lsjyrsk@126.com,由认定机构审核通过后邮寄发放。

  五、其他

  (一)请申请人及时查看教师资格认定系统内的留言提醒,在现场确认期间内登陆报名系统进行修改、补充。

  (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三)请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五)妊娠期申请人,体检项目未能全部做完的,请提供体检表正反面、主检医生签署妊娠情况说明页、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以上为复印件)和孕期人员承诺书(见附件3,请下载并用A4白纸打印,空白处需本人正楷亲笔书写)。孕期结束后,待体检项目全部检查合格后,再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六)本人无法进行现场确认的可委托他人代办,需有委托人写的委托书(委托书样式见附件4)、委托人的身份证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才能办理。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溧水区人民政府网站(www.njls.gov.cn/)或“溧水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联系电话:025-57213271。

  附件1.普通话证书认定系统不能核验人员承诺书.doc

  附件2.教师资格证书照片粘贴页.pdf

  附件3.孕期人员承诺书.docx

  附件4.现场确认委托书.pdf

  推荐阅读2025年溧水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南京本地宝】,回复【教资认定】获取2025年江苏/南京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时间/入口,现场确认时间/地点/材料,认定申请条件/提交材料/认定机构等信息。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