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北人民医院疫情防控期间帮人取药需要什么证件
导语 南京江北人民医院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帮他人取药需要携带什么证明吗?一起来关注相关信息。
因行动困难不能来院就诊而委托他人取药者,请携带委托书和双方有效身份证件。
根据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全面实行预约诊疗的通知》(苏防救治【2020】36号)文件精神,南京江北人民医院自3月12日起,除急诊、发热门诊外,所有普通门诊、专科门诊、专家门诊全面实行预约就诊制。
注意:
门诊预约号源即日起开放,约完为止,现场不再加号。
特别提醒:
如需进入诊疗区,需要出示苏康码进行查验。
1.苏康码是省内所有来苏逗苏人员以及在苏工作学习生活,旅游或临时停留人员申报的键康申报数据为基础,结合相关数据比对后动态生成的个人电子健康凭证。
2.申报后即能出示使用。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挂号】可获取南京市各医院门诊预约入口、预约指南等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