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哪些人可以领取失业金
导语 南京哪些人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南京领取失业保险金有什么具体条件?一起来看看详情。
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通俗的可以理解为非本人主动离职的情形,详细情况可参照个人离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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