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多久后可以享受医保待遇

导语 南京灵活就业人员医保需要缴纳多久后才可以享受医保待遇?缴纳的标准是什么?一起来关注。

  1.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从缴费次月起可凭卡使用个人帐户就医、购药;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的次月起,可享受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各项待遇。

  2.医保待遇包括住院、门诊特定项目、门诊慢性病和门诊精神病以及大病医疗救助等。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基本医疗保险费标准为每人每月350元,大病医疗救助费由个人按每人每月10 元的标准缴纳。

  市医保中心为灵活就业人员建立个人帐户,并以下列比例按月划帐:

  1.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按本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3 %划入;

  2.36岁至45周岁,按本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3.4 %划入;

  3.46岁以上至退休(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前,按本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3.7 %划入;

  4.退休人员按本人月养老金的5.4%划入。

  注意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应在每月25日(含25日)之前到指定银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病医疗救助费,逾期缴费或未足额缴费的,当月视同欠费,按欠费有关规定处理。

  南京医疗保险缴纳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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