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退役军人安置地在哪
导语 南京退役军人的安置地是根据什么确定的?南京退役军人安置地可以换吗?一起来关注。
退役士兵安置地为退役士兵入伍时的户口所在地。但是,入伍时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不复学的,其安置地为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
南京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
(一)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安置;
(二)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
(三)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队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易地安置的。
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享受与安置地退役士兵同等安置待遇。
结婚满2年,是指自士官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并领取结婚证书之日起,至士官被批准退出现役之日止满2周年。
其他特殊情况通常指:
1.国家和军队建设需要,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安置部门批准;
2.需要照顾就医、就业、生活困难的残疾退役士兵;
3.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自行找到接收安置单位的退役士兵;
4.服役期间有重大立功受奖表现,当地政府和有关用人单位愿意接收安置的退役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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