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机动车辆报废申报指南
车辆报废是指车辆到一定使用年限达到国家报废标准,或者虽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因其他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且无法修复,依照政府规定需要强制报废。本文为您介绍南京车辆报废申请、车辆报废流程等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
办理条件
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
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私车);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公车);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需填写);
6、委托书(需填写);
7、机动车车辆;
8、机动车车牌号。
办理流程
1、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2、机动车所有人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上证明、凭证。
3、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办理地点
机动车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
南京市公安局车管所
地址:玄武区东方城68号
电话:96889622
江北车管所
地址:浦口区浦珠中路359号
电话:83141605
江宁车管所
地址:江宁区秦淮路18号
电话:52128128
高淳车管所
地址:高淳县淳溪镇丹阳湖北路18号
电话:57347966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报废补贴】可获南京国二汽油车和国三柴油车报废补贴申请全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