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收养非弃婴入户办理

导语 南京市收养非弃婴的家庭,想要帮孩子办理入户的话,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办理时需要提供哪些相关的证明?南京本地宝为你带来了南京市收养非弃婴入户办理的方法。

  办理条件

  收养人需年满30周岁,无子女

  办理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单位证明;

  (三)原籍派出所户口簿及复印件;

  (四)区、县以上医院不孕(育)诊断证明;

  (五)收养的有关证明、《收养证》

  (六)其他所需相关材料。

  办理程序

  手续准备齐全后,请申请人持申请人户口簿和本人身份证及入户材料到分、县局户政受理中心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县城以下地区)申请办理。根据申报人提供的有关材料,经审核由办证中心主任审批。

  办理费用

  户口准迁证,2元/证;

  居民户口簿,6元/簿;

  市内户口迁入服务费,1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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