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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发放时间

导语 南京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审核通过后,待遇于次月15日前发放至申请人失业金领取的金融账户。

  南京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发放时间

  经审核通过后,待遇于次月15日前发放至申请人失业金领取的金融账户。

  注:收款账户为申请时所填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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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3月1日起,女性失业人员在本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可以自生育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申请人生育当月失业保险金的3倍。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可登录“江苏智慧人社”APP,通过“服务—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一次性加发失业金”模块办理。无法网办的,需携带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等身份证明及相关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居民户口簿、出院小结),在法定工作日(每月7日至10日结算期除外)内就近至全市任一区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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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失业金】可进入南京失业保险金申领入口、发放进度查询,获取最新失业金标准、失业金领取条件、失业金申领流程(手机端+电脑端+线下),查看南京失业险经办中心联系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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