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江苏省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实施细则

导语 2025年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焕新”行动开始啦!即日起至12月31日,江苏省老年人家庭购置居家适老产品享受优惠政策。

  江苏省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焕新”行动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

  围绕”如厕洗澡安全,室内行走便利,居家环境改善,智能监测跟进,辅助器具适配”等方面,对全省有需求的老年人家庭购置居家适老产品提供优惠政策,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

  二、补贴范围

  补贴对象为江苏省内常住老年人(自申请之日起年满60周岁)及家庭,补贴申领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结束。对已经享受过政府购买居家适老化改造服务补贴的困难老年人及家庭,可按本年度补贴标准继续享受政策,但购买产品与以往配置产品不得重复。同一房屋或老年人不可同时享受居家适老化改造和家装家居、旧房装修两类补贴政策。

  三、补贴原则

  (一)一户一补。同一处老年人居住房产对应购置适老化改造产品本年度只能申请一次补贴。同一老年人购买不同适老辅具,本年度可分次申请补贴。老年人常住地设区市或县(市、区)民政部门负责受理申请、统计数量和发放补贴工作。

  (二)需求导向。尊重老年人及家庭意愿,以自愿申请为前提,由老年人家庭自主申请并负责改造质量监控。

  (三)补贴优惠。老年人及家庭签订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购置合同后,只需按照补贴比例和金额支付自付部分费用,享受补贴立减的优惠。老年人及家庭全额支付费用的,与设区市或县(市、区)民政部门进行优惠结算。

  四、补贴标准

  省级制定《江苏省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焕新”补贴建议目录》。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和老年人需求,拓展本地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焕新补贴清单,清单内的产品均按照成交价格进行补贴。补贴标准为:老年人家庭自付70%,政府补贴30%,补贴上限为每户累计15000元。

  五、补贴申报流程

  (一)申请购置。老年人及家庭通过“江苏民政”微信公众号一“微服务”-“居家适老化改造移动端应用,或“苏服办”APP-“居家适老化改造”移动端应用提出购置申请,按要求上传老年人身份证、拟改造住房的房产证明(不动产权证、宅基地权属证、购房协议或村居居住等相关证明),并提交老年人家庭改造申请承诺书:老年人租住他人房屋或居住子女、亲属房屋的,如申请居家适老化改造,还需获得所居住房屋产权人的授权。对只购买适老辅具的老年人,上传本人身份证、老年人购买适老辅具申请承诺书(见附件了)即可。为提高申请便利性和效率,可由亲属、社区工作人员、居家上门养老服务人员等代为申请。代申请人需实名登记注册,承诺代申请情况属实。设区市或县(市、区)民政部门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确认。

  (二)对接需求。各设区市或县(市、区)民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和相关规定,通过政府采购、公开遴选等方式,选择具备相关专业资质和经验的企业参与,各设区市范围内采购产品企业不少于5家,并向社会公布。申请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购置的老年人家庭在公布的企业中自主选择,企业在收到需求信息后,原则上应在5个工作日内主动对接服务需求。双方确定具体服务事项,保存改造前的图片资料。改造方案须经老年人或其代理人签字确认,双方签订合同后方可实施。企业原则上应在10个工作日完成适考化产品的交付和改造服务工作。

  (三)上传资料老年人家庭改造服务完成后自主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确认后,由服务企业向县级民政部门提出完工申请。通过“居家适老化改造“服务企业端系统应用上传以下材料:合同、购置物品清单、房屋改造前水印照片及定位、改造后水印照片及定位;发票和老年人家庭自付部分支付凭证、验收合格确认单、申领补贴承诺书、改造企业申领补贴银行账号信息。各地不得限制消费者付款方式,不得以参加活动为由要求经营主体采购新的支付设备。

  (四)审核拨付民政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对补贴申领材料进行线上审核,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原则上在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至改造企业银行账号,或与老年人家庭进行报销结算。鼓励各地实施资金预拨,降低企业垫资经营压力。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建立本地补贴申请平台,进一步方便群众,提升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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