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生育津贴申领指南
导语 生育津贴是一种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这种津贴相当于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工资。
领取条件
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2、产假期间生育保险正常缴纳,且连续缴费满十个月,可享受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
注:单次生育一个孩子(非多胞胎的),如果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刷卡就诊分娩的,其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直接发放。
申领材料
刷卡结算:
南京市在职女职工在本市医院刷卡结算生育费用(一胎、二胎、三胎生育且非双胞胎的)其津贴及一次性营养费一般无需申报,产假结束后由系统批量结算。
零星报销:
1、男职工配偶报销的,另需提供女方《就业登记证》原件、复印件或女方无业无参保证明。
2、出院记录复印件(门诊流(引)产手术提供病历及病假条)。
注:参保人员产生的符合生育零星报销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自发票开具2年内可至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
发放标准
生育津贴:
根据产假天数(基础值为158天)计算。
参保人员生产方式为剖宫产、助娩产的,增加15天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一次性营养补助:
职工生育或者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生育保险按照南京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支付一次性营养补助。当前执行标准为3193元/人次。
发放账户
生育津贴发放至生育当月所在用人单位对公账户,一次性营养费发放至个人农业银行虚拟账户,携带身份证至全国任何一家农业银行网点即可领取。
办理地点
江北新区
电话:58312333/56675690
地址:高新区丽景路2号
江宁区
电话:69977102
地址:杨家圩路2号市民中心二楼
浦口区
电话:69659161/58153562
地址:江浦街道象山路4号市民中心
六合区
电话:57123786
地址:雄州街道龙池路 333 号市民中心3楼
溧水区
电话:57236226
地址:溧水区天生桥大道600号市民之家二楼 B2 区
高淳区
电话:57326007
地址:高淳区创新大道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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