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哪些人不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导语 流动就业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无需转移。即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确定待遇领取地时在统一归集到一起。

  一、苏省内流动就业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无需转移。

  江苏省已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由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一键调取全省范围内的参保记录,全省范围内“无感”归集养老保险。

  二、跨省流动就业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无需立即办理转移手续。

  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缴费记录并不会被清空,个人账户储存额也按规定计息,可在即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确定待遇领取地时,再将其他地区的养老保险统一归集到待遇领取地。

  拓展阅读:待遇领取地点确定

  1.登录“苏服办”APP,进入“我的”页面点击“电子社保卡”选择“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辅助查询判断”服务。

  2.根据页面要求填写相关信息,点击“计算”即可查看。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养老保险】可获南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最新消息、缴费基数/比例、办理指南(查询/参保/缴费/转移/领取/变更)、养老待遇测入口等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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