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换工作到其他城市养老保险需要转移吗

导语 江苏省内流动就业、跨省流动就业,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无需转移,可在即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确定待遇领取地时再归集。

  以下两种情况都不需要立刻转移:

  一、苏省内流动就业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无需转移。

  江苏省已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由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一键调取全省范围内的参保记录,全省范围内“无感”归集养老保险。

  二、跨省流动就业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无需立即办理转移手续。

  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缴费记录并不会被清空,个人账户储存额也按规定计息,可在即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确定待遇领取地时,再将其他地区的养老保险统一归集到待遇领取地。

  【推荐阅读】

  南京城乡居民养老金查询个人账户流程

  南京养老金领取地点查询系统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养老保险】可获南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最新消息、缴费基数/比例、办理指南(查询/参保/缴费/转移/领取/变更)、养老待遇测入口等昕、信息。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