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购房提取公积金材料要求

导语 购买预售、现售商品房、购买二手房(含法拍房)、经济适用住房(含共有产权房)提取公积金材料有哪些?一起来看。

  购房类提取住房公积金材料

  一、购买预售、现售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➊ 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现售);

  ➋ 首付款发票;

  ➌ 结婚证或单身声明(单身声明由单身职工在柜面窗口签字或线上确认);

  ➍ 外地购房提供购房所在地的户口簿或半年以上社保缴纳明细;

  ➎ 身份证;

  ➏ 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二、购买二手房(含法拍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➊ 《不动产权证书》;

  ➋ 结婚证或单身声明(单身声明由单身职工在柜面窗口签字或线上确认);

  ➌ 《存量房买卖合同》编号(房屋《拍卖成交确认书》);

  ➍ 外地购房提供购房发票;

  ➎ 外地购房提供购房所在地的户口簿或半年以上社保缴纳明细;

  ➏ 身份证;

  ➐ 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三、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含共有产权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➊ 市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的《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契约》正本(《共有产权房买卖合同》);(未能及时办理不动产登记备案的,请开发建设单位联系中心说明情况、提供购房人员名单,并给购房职工开具购房证明)

  ➋ 付款发票;

  ➌ 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用于拆迁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提取)

  ➍ 结婚证或单身声明(单身声明由单身职工在柜面窗口签字);

  ➎ 身份证;

  ➏ 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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