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基数调整规则表(更新中)

导语 南京每年7月1日调整本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如遇调整,按有关部门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年度 标准 上下限 最低工资
2023.7-2023.6 2023年度缴存基数为职工个人2022年月平均工资
2280/38700
其中2280最低缴存基数标准从2021年8月1日开始执行
2022.7-2023.6 按2021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总额核定 2280/37200 其中2280最低缴存基数标准从2021年8月1日开始执行
2021.7-2022.6 按2020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总额核定 2280/34500 其中2280最低缴存基数标准从2021年8月1日开始执行
2020.7-2021.6 按2019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总额核定 2020/31200
2019.7-2020.6 按2018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总额核定 2020/27700
2018.7-2019.6 按2017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总额核定 2020/25300 其中2020最低缴存基数标准从2018年1月1日开始执行
2017.7-2018.6 按2016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总额核定 1890/22500 其中1890最低缴存基数标准从2017年7月1日开始执行

  :如遇调整,按有关部门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职工工资按照国家有关工资总额组成和本市的工资总额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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