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领失业保险金期间影响交社保吗

导语 根据相关规定,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再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养老保险费,无特殊情况不影响。

  不影响。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再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未出现依法应当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情形的,不停发失业保险待遇。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推荐阅读:南京领失业保险期间医疗保险由谁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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