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户口迁入南京办理流程

导语 申请人在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或人社部门申请办理跨省户口迁移时,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自愿选择长三角区域跨省户口网上迁移。

  提交申请

  申请人在申请迁入地落户时,可选择跨省户口网上迁移的便民服务措施。对自愿选择跨省网上迁移服务的申请人,应当填写告知单。

  准予迁入

  经迁入地公安机关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迁入、并自愿选择跨省市户口网上迁移的申请人,由迁入地人口业务系统生成户口准迁证电子信息。

  迁出注销

  迁出地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户口准迁证电子信息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联系申请人核实户口迁移具体情况,确认无误后留存备案信息、办理户口迁出注销手续,在迁出地人口业务系统中生成户口迁移证电子信息。

  办理迁入

  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应当在接到户口迁移证电子信息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核实确认无误后,通知申请人办理落户。

  >>>南京现有的落户政策:

落户类型 条件 材料 申请流程
人才落户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积分落户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四区落户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落户】可获南京各类落户政策及办理流程等信息,加入本地宝办事交流群。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