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南京四区落户申请向哪提交

导语 2021年7月11日,南京市发布《南京市关于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四区落户政策实施办法》,落户申请提交地点详见正文。

  南京四区落户(浦口、六合、溧水、高淳)申请人向拟落户地公安机关申请。

  申请人在南京市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四区城镇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或申请人无合法稳定住所、直系亲属在本市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四区城镇地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的;或单位设立集体户的,或在居住证所在地社区户落户的,向房屋所在地、直系亲属户口登记地、单位集体户所在地、居住证系统登记地址的区级户政办理中心、公安派出所提交申请。

  ➤延伸阅读:什么是合法稳定住所?

  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在南京市城镇地区的房屋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载为住宅用途的住房;本地房产管理部门发放的公有房屋租赁证住房;政府提供共有产权住房或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与单位办理的公有住宅房屋租赁使用证明的住房等。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六区落户】可查看南京六区落户最新政策、落户条件、落户地点、家属随迁要求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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